沙田区议员李志宏今(17日)被警员上门以“公众地方行为不检”拘捕,李接受《香港01》查询时表示被控第245章《公安条例》 第17B条“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”,下周一(23日)下午2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。
李志宏今(17日)被警员上门以“公众地方行为不检”拘捕,李接受《香港01》查询时表示被控第245章《公安条例》 第17B条“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”,下周一(23日)下午2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。(李志宏fb图片)
沙田区区议员李志宏今(17日)在fb专页表示被警方上门拘捕,相信与今年5月24日港岛游行有关。李下午获准保释,他接受《香港01》查询时表示被控第245章《公安条例》 第17B条“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”,下周一(23日)下午2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。
网民5月24日发起“5.24反恶法大游行”,全港各区爆发冲突,警方围捕大批示威者,全日共拘捕122男71女,年龄介乎12岁至72岁,当中近30人为未成年人士。李志宏当日被捕扣留于北角警署内,称遭警员推撞导致受伤,需到医院验伤,48小时后拒保获释。
警方表示5月24日下午约5时,一名男子在湾仔鹅颈桥底作出喧哗及扰乱秩序的行为,使群众起哄。警员随即拘捕该名25岁姓李男子,他其后拒保候查,获暂时释放。港岛总区重案组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及咨询法律意见后,今日于沙田区再拘捕及控以该名男子一项“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”罪。案件将于11月23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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